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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专利申请

           日本专利包括发明(称作特许)、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日本发明专利是指针对产品技术结构、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提出的新法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日本实用新型专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技术特征改进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无实质审查,一般申请日后6个月可授权,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如果同为产品技术,则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发明专利还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日本外观设计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15年。所接受的申请语言只有日语。
    
日本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可最多延长五年)。

实用新型专利:无实质审查,一般申请日后6个月可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日起10年。

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自注册之日起为15年。

 专利审查制度


   
     日本发明专利审查和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类似,同样采用先申请原则;早期公开原则和请求审查原则。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需请求实质审查。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同样和中国新型专利审查类似,采用登记制度,无须实质审查即可获得专利权,5-7个月内准予注册,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专利制度特点



       一、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申请人须于提出申请前针对该新型的可注册性进行检索。如申请人未能履行此义务,其将无法主张该新型专利权。

二、日本的外观设计采用了局部外观设计注册制度,对某些具有局部特征的形态、形状,允许注册局部外观设计。如果运用这种新的局部外观设计注册制度,在注册了有特征的部分之后,遇到第三者采用了该有特征的部分,尽管整体不同,也能起诉其侵权。

三、计算机软件可在日本获得发明专利。

四、日本加速专利审查制度:

(1)是优先审查(Preferential Examination)制度,专利申请人或第三者都可以申请。

条件:

*已提交实审请求(可能同时提交了优先审查申请);

*该申请已被公布(公开);

*第三者正在实施权利要求的发明

(2)是早期审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制度,只有专利申请人可以申请。

可在提申请同时提加快审查请求,最快可在6个月获得授权,提加快请求要附加现有技术检索报告,此报告一般为专利代理人所做,知识产权局不提供检索服务,无规费,审查员受到请求和检索报告后进行检索和审查,是否能加快有风险。条件:

*已提交实审请求(可能同时提交了早期审查申请);

*还没有开始实质审查;

*及下列任意一种情况:

申请人或其被许可人正在实施或者在2年以内计划实施其权利要求的发明;

申请人在日本以外的国家提交了相应的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学术团体,例如大学;或

申请人为小型企业或个人。

申请与费用


        日本特许专利-发明专利

1)、日本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说明书暨图式(可送英文本,2个月内补日文译本);委任书(可后补);

2)日本特许专利申请优先权的,需要提供:

--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补呈日本政府;

--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

3)、日本专利审查程序:

--审查制;

--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需请求实体审查。

4)、日本特许专利专利维持费:

注册前缴第1-3年年费,注册日起第4年前开始逐年缴。

5)、日本特许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日本实用新案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1)、日本专利申请所需文件:说明书暨图式(可送英文本,2个月内补日文译本);委任书(可后补)。

2)、日本实用新案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补呈日本政府。

3)、日本实用新案专利申请审查程序:注册制。

4)、日本实用新案专利专利维持费:

注册前缴第1-3年年费,注册日起第4年前开始逐年缴。

5)、日本实用新案专利期限:

2005年(平成17年)4月1日以后:实用新案专利期限为申请日起 10年

1994年(平成6年)1月1日-2005年(平成17年)3月31日:实用新案专利期限为申请日起 6年

1988年(昭和63年)1月1日-1993年(平成5年)12月31日:实用新案专利期限为登记日起10年

补充说明:日本实用新案专利申请主张权利时须有专利局发给之技术评价书。

日本意匠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1)、日本意匠专利申请所需文件:说明书暨图式;委任书(可后补)。

2)、日本意匠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3个月内补呈日本政府。

3)、日本意匠专利申请审查程序:审查制。

4)、日本意匠专利专利维持费:

注册前缴第1年年费,注册日起第2年前开始逐年缴。

5)、日本意匠专利期限:自注册日起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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