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专利申请
法国专利申请指南
迄今为止,法国仍不对专利进行实质性审查,只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并委托EPO进行检索。
(一)发明专利与实用证书
1、申请
申请人可在INPI巴黎本部、INPI各地方分局或各省市信息办公室提交发明专利申请。INPI分局和各省市信息办公室将收到的发明专利申请转送INPI巴黎本部。
2、国防安全审查
该审查由国防部派人进行,为期2周。
3、形式审查
在通过了国防安全审查之后,由专利管理处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为期0.5-1个月。
4、技术审查
在形式审查完成之后,由专利技术处对专利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其主要审查的内容包括:
——单一性审查;
——发明的主题是否可被保护(根据法国《专利法》,智力活动规则、动植物品种、危害人体健康、违背社会公德的申请不予授权。);
——是否充分公开;
——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作为基础;
——确定IPC分类。
在技术审查中,如发现以上任何缺陷,INPI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逾期不答复的可以驳回该申请。
5、检索
检索需要由申请人提出请求并缴纳检索费,提出请求和缴费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
INPI将专利申请的检索工作均委托EPO完成。EPO在自申请日起8个月内对发明专利申请作出检索报告。INPI在收到检索报告后,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对明显不具有新颖性的发明专利申请要求申请人在3个月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如果经申请人答复后,发明仍然明显缺乏新颖性的可以予以驳回。
6、公布
如果没有可以驳回的理由,则由INPI在自申请日起的18个月将申请予以公布,检索报告与专利申请同时公布,听取公众的意见。
7、转达公众意见
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INPI将向申请人转达公众就新颖性提出的意见,申请人应在3个月期限内给予答复。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予答复,申请则被驳回;如果申请人给予答复,一般情况下则授予专利权。
8、授权
在授予专利权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缴纳证书费。
9、颁发证书
对已经缴纳证书费的申请人,INPI将颁发专利证书。
(二)实用证书
法国的实用证书不同于中国、德国等国的实用新型。在法国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人须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提出检索请求并缴纳相关费用。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检索请求或未缴纳相关费用,INPI则依法向申请人颁发实用证书,该证书的保护期仅为6年。
(三)外观设计
1、一般程序
法国外观设计注册程序分为:提交申请文件、审查和公布。
——申请
申请人可在INPI巴黎本部、其各地方分局或各省市信息办公室提交外观设计申请。INPI分局或各省市信息办公室将收到的外观设计申请转送INPI巴黎本部。
——审查
法国对外观设计的审查一般仅限于形式审查,即仅核实申请文件是否填写的完整正确,而不进行授权前的检索。如果在形式审查时发现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审查员将向申请人发出通知书,要求其在一个月内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后申请文件缺陷依然存在,则该申请将被驳回。
——公布
经形式审查后,所有符合条件的外观设计均在外观设计官方公报上予以公布。
外观设计申请也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延迟公开,目的在于使申请人在获得申请日的同时仍然使其申请处于保密状态。延迟公开请求必须与外观设计申请同时提出。
2、简单程序
简单申请是根据《外观设计法》(1994年)采取的一种外观设计申请形式,主要是针对那些频繁更新其产品的形状和饰物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制定的,如时装业。主要优越性有三点:
——对视图的要求较一般程序而言相对宽松;
——费用低廉;
——申请人可以有30个月1的延迟公布期限。
1 在30个月内,申请人可以请求公布其申请中的一项、多项或全部设计。如果在此期限内申请人不提出公布请求,其外观设计申请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