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商标注册
中国澳门地区商标注册指南 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构成要素 商标用作识别及推广商标持有人的产品活服务,并使消费者能区别其他商家的产品或服务。商标若符合:以独特形式表现的一个
服务介绍
中国澳门地区商标注册指南
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构成要素
商标用作识别及推广商标持有人的产品活服务,并使消费者能区别其他商家的产品或服务。商标若符合:以独特形式表现的一个标记或一组标记,尤其是词语,包括能适当区分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姓名、图形、文字、数字、音响、产品外形或包装等,均可注册。世界知识产权为商标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商标是将某产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产生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区别的显著标记。”构成商标的标记可以是一个或一个以上明显的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案或各种颜色组合;还可以是三维图形,例如产品的容器或包装的形状,甚至可以是音响或气味。
不可作为商标注册的要素
1. 单纯以产品本身性质的形状、为取得某种技术结果的产品形状或藉以给予产品实质价值的形状而构成的标记;
2. 单纯以可在商业活动中用作表示产品或服务的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价值、来源地或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的时节或其他特征的标志而构成的标记;
3. 已成为现代语言或在商业实务中属正当及通用的标记或标志;
4. 颜色,但以独特及显著方式互相搭配的颜色或图形、文字或其他要素配合使用的颜色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