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韩国商标和国内商标审查制度的差异
由于韩国商标局在商标审查过程中的审查制度与国内商标审查制度方面差异较大,建议在商标申请前可以做一个比较完善的查询工作,让韩国方面的律师根据当地的商标制度,做出全方位的可注册性与否的意见,这样可以帮助商标申请人减少商标申请的风险,尽量提高商标的注册率。
以下就韩国商标审查制度与国内审查制度对比较大差异之处:
1.简单和普遍的商标。例如:2个字以内的英文、一个字的汉字、两个字以下的数字和普遍图形(圆形、三角形和长方形)。这点倒是与国内审查标准有所出入。例如普通字体的两个以下的字母在国内会被缺乏显著性和在先商标近似为由驳回,但通过独创设计可以增加商标的显著性而获准注册。
2.其他没有识别力的商标,如因在韩国已经有很多人正在使用而失去其显著性缺乏辨识力的商标。举个例子:“NEW WORLD”在酒店业上,英文含义为新世界,已经被多数人实际使用而驳回。
3.与在先注册及申请的商标在韩文读音和意思上近似。例如:“达人”和“DARIN”近似,“绣森”和“树森”近似,“Lansa”和“RAMSAR”近似,“孔宝家”和“孔寶”近似。在韩国,汉字不是作为图形审查,而是文字(因为在韩文中存在很大一部分汉字),所以需要通过查询确认在韩国有没有发音和含义上近似的在先商标。
4.与海外驰名商标类似的商标。未在韩国注册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驰名商标,只要不是该公司到韩国申请商标注册,韩国审查员会进行一个简单查询,如果确认该事实会驳回其商标的注册申请。若海外驰名商标已被抢注,亦可通过驰名商标来异议或无效抢注商标。
每个国家注册商标的制度都会有所不同,瑞丰德永建议在注册商标前一定要找相关的律师了解清楚,注册商标的制度。市场上很多代理服务注册商标,一定要慎重选择代理,有资质且靠谱的能够减少注册过程中各种潜在的风险,避免拖慢注册进度,影响企业业务正常运营。